2018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0-21日举行,离考试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小编为自考生们整理了关于自考的常见问题,自考生赶紧看过来!以下这些事你必须知道~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于1981年经中华人民国国务院批准创立,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式高等教育形式。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国,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专业,按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作为国家学历考试制度,由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的标准,用考试的手段对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量。考试结果和学历文凭国家予以承认。
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它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成。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得到检验和认定,并获国家承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星期四左眼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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