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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新闻一审被判今日头条名誉权 道歉并赔偿8万元

类别:热点新闻 日期:2017-11-10 14:24:25 人气: 来源: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凤凰新闻今日头条名誉案历时一年后有了最新进展。11月2日,记者从市海淀区获悉,法院经审理认定凤凰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名誉权,一审判处其账号“凤凰新闻客户端”连续七日置顶刊登致歉声明,并向原告今日头条公开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赔偿财产损失8万元。

  2016年10月27日,凤凰新闻客户端在微博连续发布一系列图文内容,对今日头条进意,称其为“鸦片”,并在海报顶部均呈现白色的“谢谢你”字样,其中“你”字的背景板为红色,与今日头条的标志极为相似。

  今日头条第二天发表声明,称已就凤凰新闻客户端言论一事向市海淀区提起诉讼,要求“凤凰新闻客户端”停止名誉贬损行为,删除相应侵权文章。

  案件审理期间,凤凰新闻客户端曾对案件提出管辖,后被法院驳回。上诉后又被市第一中级裁定驳回。

  海淀法院审理认定,凤凰新闻客户端制作的海报内容有明显的主观,属于以言语方式公开对今日头条严重贬损和为由,要求凤凰新闻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清分析说,本案在互联网名誉权侵权领域很有代表性,属于“影射”型的名誉权侵权案件。

  在涉案海报中,凤凰新闻客户端运用了“春秋笔法”,所有涉案内容都未点名指向今日头条。凤凰新闻客户端也以此向法院辩称,微博所发海报并非针对今日头条。

  但“影射”型名誉权侵权案件,并不要求指名道姓,只要原告证明在特定情况下,具有特定知识背景的人有理由相信该陈述针对的对象是原告即可。此前,最高公布的范冰冰诉易赛德公司名誉权侵权案,就属于该类案件中的典型案例。

  这次,法院也秉承了这一此思办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凤凰新闻涉案微博在中使用了对今日头条具有特殊宣传意义的“你”字。此外,凤凰新闻同时发布的其他海报中,“那六年”、“我很孤独”等表述,也暗指自2012年起与其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今日头条。从受众的角度分析,这些足以认定凤凰新闻的相关言论是针对头条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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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每日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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