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3日1日开始,下列车辆在办理机动车年检和注册登记业务时,要按新国标和有关检验机动车。增加的检验项目有:
1、非营运微型或者是小型载客车(7座以下不含7座)6年以内的,每2年检验1次(不需到检测站检测,带交强险行驶证,直接到就近车管所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在行驶证副本上签章即可);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每次需到检测站检测);超过15年的,每年检验2次(每次需到检测站检测)
7座以上含7座位小型非运营载客汽车:6年内每二年检验1次(每次需到检测站检测);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每次需到检测站检测)
3、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每次需到检测站检测)
4、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每次需到检测站检测)
3.2、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车船税缴税或免税证明(交管部门留存联);
3.3、到外省年检的车辆,需要到莱芜市各县区车管所开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省内不需要。
3.4、适用6年免检期内的,需携带车主身份证(他人代办的,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换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
4.1、使用性质:非营运;4.2、核定载人数:6人及以下;4.3、行驶证上注明的9种车型:微型轿车、小型轿车、中型轿车、大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专用客车、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但货车、面包车不在免检范围。4.4、行驶证上记载的注册日期到至今小于六年。4.5、未发生过致人伤亡事故的。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携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含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行驶证,身份证明(车主或代办人的都可),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直接到各区县车管所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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