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的意见,拟对不遵守,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而涉险,并需要救援的旅行者收取相关费用。如被救援者支付,将被纳入景区“”,并依法追偿。
近年来,野外探险成为众多旅游者热衷的旅行方式,越是天然原始的险境,越能吸引探险者猎奇的脚步。然而,如果在自身经验和装备水平不足的情况下“说走就走”,一旦发生不测,不仅会严重旅游者自身安全,还会给社会救援增加负担。
对陷入困境、险境的旅游者救助,是和社会的责任,但并不等于营救费用和成本就必须由公共财政埋单。我国旅游法也明确,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和相关机构及时救助。但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从这一意义上说,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拟对不遵守、需要救援的旅行者收取费用是一个顺势而为的选择,有助于倒逼旅游者自觉约束自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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