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的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租赁三四级网线路、电瓶车GPS系统、专线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谈判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的除外。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如果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下载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从2017年9月12日至9月26日期间,将报名函原件送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采购中心报名备案,供应商也可在此期间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采购中心,后将报名函原件邮寄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在开标前递交本中心,本中心最终确认供应商报名有效以在开标前收到报名函原件为准。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
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录广东省采购网站(),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从2017年9月12日至9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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